据相关数据2021年度全国平均离婚率为39.33%,而婚外情是离婚率上升的最大“杀手”,在婚外情中网上婚外情占比最大,由此看开社交软件是离婚的祸首。
“包养小三”指的是已婚者与其他异性基于金钱建立的关系也叫“婚外情”,当然随着女性金钱的独立,养小三不在是男性的专属词汇。在目前法律上并没有针对“包养小三”进行定罪,由此因“包小三”问题而导致的治安案件频发。
从实际事实的角度来讲,“包小三”到底触犯法律吗?其实通俗的讲,“包小三”就是变相的卖淫嫖娼,男方长期固定的向女方支付费用,其目的是与其发生性关系。
就此,四川社区网总编辑王金鹏在参加某项社区留守儿童关爱活动中表示,很多年轻人离婚直接导致孩子成为留守儿童,特别是假期得不到父母的陪伴。而离婚很多都是因为第三者的插足,也就是俗称的“小三”介入夫妻原本安宁的生活,王金鹏在随后的座谈会上提出,应向国家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包养小三按照卖淫嫖娼重罪处罚”。
针对建议“包养小三按照卖淫嫖娼重罪处罚”,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夏天里律师发表了个人观点,就四川社区网总编辑王金鹏所提出的对包养小三按照卖淫嫖娼罪处罚,其实从逻辑上是符合的,卖淫嫖娼是单次的性交易,而“包小三”是一个长期的性交易,都存在金钱交易。
多年以来有很多的代表、妇联、律师向其建议针对“包小三”纳入相关的法律规定,比如纳入《婚姻法》规定,“小三”属于破坏婚姻罪,对其实施相应的处罚。就此新提出的“建议包养小三按卖淫嫖娼重罪处罚”是否符合对“包小三”论处值得法律界进行研讨。
当然“包小三”按照卖淫嫖娼罪处罚,男女双方均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对其婚外情有一定的劝诫作用。但处罚的标准是什么,怎么判断双方的交易是否属于性交易,如何辨别是否是小三确实难度很大。